▍没有案源支持,
一个律所就成了物业公司。管理也好,服务也罢,最终都是要靠律师自己搞业务。
如果不是律所监管的刚性约束,个人律所才是最佳选择。
反正律所只是个办公场所,我自己选地方自己赚钱自己花不是更美?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不可能管理律师。你不比我聪明,我也不比你厉害,谁也不会听谁的。
“人合性”只残留在理论上,各干各的才是常态。
律所没有交换“筹码”,精明的律师们不会有自发的服从性。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不可能搞专业化。你都不给我案件,凭什么限制我接案件?
不是人多就能自发专业化的,人都只会挤在短期效益最大的赛道上。
律所看似是商业化组织,但其实骨子里是“天真理想国”。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不可能有品牌。先有品牌还是先有案源?这是个问题。
这是一个大多数律所都没有考虑的问题。
品牌就是用来促成交易的,没有交易,就是没有品牌。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规模化就是击鼓传花。你少一点卡位费,我免一点管理费。
谁能多扛一段时间的亏损,成了律所吸引人的最大竞争力。
当有的律所开始费用全免时,你还靠什么留住人?互联网思维,不适合律所。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就不是一个完整生态。现在的主流律所是功能残缺的,只有后端(办公服务支持),偶有中端(自发性内部合作),基本没有前端(案源开拓及销售功能)。
公司化律所和法律咨询公司是另一套逻辑,谈不上案源支持。
传统律所要明白,规模化只是“独大”,生态化才是“共活”。
▍没有案源支持,
律所就不会有差异化的竞争力。房子是租的、人员是动的、文化是空的……
也许现在只是差一个直言的小孩,点破大家都没穿衣服的事实。
也许没等到这个小孩,就被其他“野蛮人”干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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