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璇律师

2023年初,当世界试图从疫情的震荡中恢复秩序时,中国律师行业的管理者们不约而同地在战略会议上圈定了三个关键词:涉外、AI、产品化。这被视为穿越周期、迈向未来的三把钥匙。三年过去了,时间来到2025年。我们依然在热烈地讨论着这三个词,在论坛、专刊、内部培训的主题中循环往复。

然而,一个令人略感尴尬的事实是:尽管投入巨大,我们仍未见证一家凭借这三项能力实现颠覆性增长、赢得广泛共识的“新龙头”律所的诞生。没有出现法律界的“OpenAI”,也没有孕育出法律服务领域的“新势力”。行业的喧嚣与个体的努力,仿佛投入一潭深水,激起的只是层层扩散又归于平静的涟漪。

在同一时期,其他领域的变革则呈现出摧枯拉朽之势。科技龙头们早已超越“谈论”AI,而是基于AI重构核心业务、投资未来生态,进行着激烈的“生产力革命”。

更具启发性的对照,来自河南许昌的零售企业胖东来。它没有高科技光环,却以一整套“反常识”的运营哲学,对传统零售业完成了价值观层面的“降维打击”:将绝大多数利润分配给员工,用“委屈奖”保障员工尊严,以“顾客理性消费”提示取代促销。胖东来的颠覆性答案在于,它证明了“以人为本”——即将员工与顾客的幸福置于短期利润之上——本身就能构成最坚固的商业模式和品牌护城河。它启示我们,最深层的颠覆往往并非源于技术参数的领先,而是源于对行业根深蒂固的生产关系和价值排序的勇敢重置。

相比之下,律师行业的变革叙事,在价值观层面显得异常谨慎与贫乏。

面对这种反差,一种经典的解释是强调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服务的非标性、专业的权威性、监管的严格性与信任的个体性,注定其变革是渐进、深沉而非爆破式的。这套说辞部分正确,但它更像一层体面的帷幕,掩盖了行业内部一个更为尖锐且普遍的结构性困境——组织化协同的失败。

大多数律所,尤其是传统合伙制律所,在推进任何一项战略性变革时,都会迅速撞上这堵无形的墙。其本质是“核心生产资料私有化”与“组织公共品建设”之间的根本性冲突。律师的知识、技能、客户关系是高度个人化的“私有财产”,而律所的品牌、知识管理体系、协同流程、技术平台则是需要共建共享的“公共品”。在缺乏强力激励与约束的松散合伙架构下,理性的个体律师往往倾向于捍卫私有财产,而逃避对公共品的建设与维护。于是,AI工具沦为个人效率的“私器”,难以汇聚成全所智慧的“公脑”;服务产品化止步于个别团队的“包装”,无法上升为全所交付的“标准”;涉外布局受困于短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在合伙人民主表决中难以获得长期承诺。

律所的平台因而陷入“公地悲剧”,无法将分散的个体卓越,有效转化为坚不可摧的组织能力。这正是变革“静悄悄”的深层病灶。

若求破局,就必须有勇气越过对“术”的讨论,直指行业赖以生存的“道”的基础,对那几个被视为不言自明的大前提发起根本性诘问:

“律所一定是合伙制吗?”

我们固守合伙制,究竟是职业伦理的必需,还是思维惯性的惰性?它那“所有者、管理者、劳动者”三位一体的设计,是否已成为制约专业化管理、长期资本投入和战略性决策的枷锁?是否可能构想一种“人力资本优先型”的新型专业机构,既能保障专业人士的自治与尊严,又能引入公司化的治理效率与资源整合能力?

“律所就不能以人为本吗?”

胖东来照见了法律行业在“人本”价值上的苍白。我们的“以人为本”往往异化为“以合伙人为本”或“以创收者为尊”。真正的颠覆,或许在于将“以律师与员工为本”确立为运营的起点:通过制度设计保障他们的职业尊严、精神福祉与可持续成长,让他们在平台上获得的综合收益(物质、成长、归属感)远超单打独斗。唯有幸福的创造者,才能提供有温度的服务;唯有被珍视的个体,才会真心拥护共同的使命。

“律师就一定要把赚钱作为第一理念吗?”

这并非否定商业成功,而是警惕“创收至上”单一指标对专业精神、职业理想和公共价值的侵蚀。能否建立一套“复合价值评估体系”,使那些推动法治进步、赋能行业发展、悉心培养后辈的“非营利性”贡献,都能被清晰看见、公允评价并转化为长期的声誉资本与回报?唯有重塑价值排序,才能对抗短视主义,孕育真正的行业领袖。

变化总是发生,但由外而内的压力与由内而生的觉醒,其结果有着本质的不同。被动地等待法规完善、技术成熟或客户倒逼,如同被外力打破的鸡蛋,终成他人定义的产物。而主动地、由内而外地反思与重构,才是雏鸡破壳、获得新生的过程。

对于律所而言,与其总是期待外部风口带来内部改变,不如率先发起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这场革命的核心,是从重新定义律所与律师的关系契约开始:从简单的利润分成或空间租赁,转向致力于构建“价值共创与命运共担的共同体”。它需要极大的勇气去设计一套“激励相容”的新规则,让律师在追求个人卓越的同时,其行为自然推动组织资产的增值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2026年,我们或许不必再急切地追问“龙头何时出现”。真正的标志性事件,可能不是某家律所营收的爆炸式增长,而是某家机构率先给出了上述根本性诘问的成熟答卷,成功地将价值观的感召、制度的善意与个体的理性,融合成了一个自驱动、自生长的有机体。

那时我们会发现,最静悄悄的革命,恰恰发生在最波澜壮阔的思想底层。变化,终将从敢于自我质问的勇气中破土而出。

-END-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_——郑璇律师团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