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无论是否兼任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都是大部分公司的掌权人、话事人,说换人就可以换人,说换业务就可以换业务,公司的情况TA最了解,公司的资源TA享受最多,无论是跑路还是扩大再生产,TA都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决策。
虽然说投的钱也可能是最多,但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TA的回报也是有下限无上限,可以给一个“顶级”。
「小股东」:除非是像马云这样带实际控制人身份或者带特殊资源的小股东,否则你能否赚钱不仅取决于公司能不能赚钱,还要取决于大股东愿不愿意给你分钱,风险和大股东一样一个不会少,赚钱却不一定排得上队,更有可能公司赚钱了你连本钱都捞不回,妥妥的“拉完了”。
「隐名股东」:如果是小股东+隐名股东,那是“拉爆了”,比纯小股东还不如,连知情权都不一定有,公司赚没赚、在不在都不知道了,还想分钱?如果是控股股东+隐名股东,也可以给一个“顶级”,比单纯的大股东多了一层防火墙,但也多了一分代持人协议产生的风险。
整体可以给到“人上人”。
「实际控制人」:有大股东的能力,还没大股东那么多风险,“幕后大佬”首选管理公司的方式,只要做好必要措施以防被“偷家”,值得给一个“夯”。
「干股“股东”」:不出钱就能拿分红,约等于赠予股份,股东最核心的权益都拿到了还没有对价,还要股东名分干嘛。风险上最多只是一个空头支票,不会搞一个无底洞出来,至少可以给一个“人上人”位置。
「员工股东」:通过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成为真实股东的员工,如果非领导的员工持股,受限于公司前景、兑现条件、领导人品,还没有干股“股东”的灵活性和无亏损性,只能给一个NPC。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本身不一定是股东,但有部分股东有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那就有了比一般股东更有利的外表身份和便捷性,特别是大股东+法代身份那就是如虎添翼,小股东也可以利用这个身份做一些制衡和便利。给一个“夯”没问题。
无股份的法定代表人那就纯拉完了,公司的核心权利没有,还有可能因为公司无执行财产而被限高,很多都是“背锅侠”。
两种情况整合一下就只能给一个NPC了。
「债权人股东」:股权让与担保的操作会让债权人也变为“临时股东”,但这种股东既难以证明合意到底是借款还是转股,又可能完全没有得到过股东权利,反而陷入这家公司的各种纠纷当中,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当这种股东完全是“拉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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